服務對象
(一) 過渡住宿及全面社區康復服務
:
1.
15歲或以上的全癱人士,並符合以下條件者:
身體及精神健康情況穩定
沒患有傳染病
有志重返家居生活,並於離院前已為重返家居生活擬有可行計劃
2.
上述人士的家人及照顧者
(二) 日間支援服務及暫住服務 :
15歲以上全癱人士、其家人及照顧者